某网红品牌脱毛仪在全国不少电梯投放的广告,因被指“辣眼睛”“打擦边球”“拿女性开玩笑”等,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争议。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责令涉事的广告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立即进行整改。
提到网红产品,小编认为大多数人是不陌生的。网红产品实际就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及大众消费升级的产物,其利用网络热度和名人效应引导消费者“被种草”。
为追求经济效益,有些产品难免落入“为圈钱不择手段”的陷阱中去,最后结局也就是“昙花一现”。那为何大部分的网红产品结局都不好呢?小编认为是因为它们失去了产品的关键——口碑。
一、低俗广告触碰了红线
随着事情的发酵,也让广大网民了解了其中的法律红线问题。“没有蓝宝石,我不脱”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一个产品再怎么追求经济效益,都不可以将法律制度视若无睹。这款网红脱毛仪公然将低俗的广告标语投放至住户电梯等,并且为博眼球有意将敏感字放大,而将产品功能介绍字体缩小隐藏,这种广告宣传方式无疑是触碰到了法律规章制度的红线,因此被责令整改也就不足为奇了。
再者,这款网红脱毛仪的广告语触碰到了广大女性的自尊红线。据了解,这款脱毛仪在之前用过“高级女人用高级的”广告语,小编认为这句广告语暗含了女性分等级的歧视意味。何谓“高级女人”?已经是21世纪的新时代了,难道不是提倡人人平等吗?这个高级又该如何定义呢?有钱?有社会地位?有高颜值?又或者是其他别的?
但无论是哪个,都不可摆脱对女性的自尊侮辱的嫌疑,又加之现今的“没有蓝宝石,我不脱”这个广告语打“擦边球”,公然拿女性开玩笑。暂且不论产品的功能效果怎么样,单凭广告语的选用这一点,这个产品就输了口碑。
二、网红产品生存现状
在之前“双十一”来临之际,央视调查曝光了一些网红美容仪质量状况,真可谓是打的这些辛苦策划营销活动的商家措手不及。经专业检测发现,当前市面上热销的10款美容仪中有6款镍释放量较高,这意味着消费者使用该产品后极容易皮肤过敏得皮炎。
这也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任何一款好的产品,如果没有政府的经营许可、没有技术核心竞争力、没有道德和法律意识、没有科技专利和大量临床实证,光靠互联网+人口红利的商业模式和手段的网红产品,极容易被抄袭和淘汰,也容易被消费者弃之如履。
“网红”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我们不能忽视网红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例如:网红营口——东北经济的“另类崛起”,网红经济带动了东北经济发展。
可转到网红产品身上,大多数网红产品都是由产品开发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到“网红带货”和广告植入中进行软广告推广,因此广告不仅精准地到达目标人群,而且效果极佳,广告转换成销售额的效率大大地超过了原始电商。
但很多产品这种爆发式的销售量是以“违法”,以丧失消费者的好感为代价的,这也似乎预测了网红产品“烟花式”的生命周期。
三、国家对产品的管控力度
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大量的产品被制造出来,可又将如何保证它们的质量呢?又将如何在合理正规且高效的方式下将这么多产品推广销售出去以获得经济效益呢?越是这种情况下,越要严抓产品销售环节。
在整体广告市场不算景气的大环境下,电梯类媒体的广告因其封闭环境的先天优势,其